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4)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区纪委与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以及对区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监察的职能。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渭城区纪委本级(机关) |
2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0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18.7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318.77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318.77万元。其中: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55.73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包括三公经费);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64万元(包括取暖费、降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目支出:105.4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27.4万元,主要是由于成立监察委员会之后,对区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全覆盖,办案压力进一步加大,办案经费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18.7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318.77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318.77万元。其中: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55.73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包括三公经费);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64万元(包括取暖费、降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目支出:105.4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27.4万元,主要是由于成立监察委员会之后,对区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全覆盖,办案压力进一步加大,办案经费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全额经费保障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一致,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18.7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318.77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318.77万元。其中: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55.73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包括三公经费);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64万元(包括取暖费、降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目支出:105.4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27.4万元,主要是由于成立监察委员会之后,对区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全覆盖,办案压力进一步加大,办案经费有所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64万元。保障性支出25.14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18.7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318.77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318.77万元。其中: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55.73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包括三公经费);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64万元(包括取暖费、降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目支出:105.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部门“三公”经费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6万,较上年减少,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各项规定,压缩行政成本,倡导厉行节约。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