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国共产党咸阳市渭城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2018年2月8日)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立足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扎实履职,锐意进取,深化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不断提高
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区纪委班子成员带头积极开展宣讲,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思践悟,深刻把握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论、新思想、新要求,在目标任务、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上及时跟进。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强化政治站位,增强“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让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保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执纪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
(二)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
坚持把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职责。印发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全面分解工作任务。督促全区53个党组织、185名领导干部建立起责任清单,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有力支撑。坚持对街道、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考核,有力地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逐月点评街道、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约谈提醒,切实传导了工作压力。先后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措施不实的6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进一步走向严紧硬。
(三)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区委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区纪委负起专责,成立以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组建5个职能组,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全区试点工作会,强力推动试点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划出的时间表、路线图,紧扣重点环节,抓好机构设置、人员转隶等方面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积极落实区纪委、区监委办公和办案用房,配齐配足办公设备,全方位保障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月6日,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完成了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转隶、整体混编、全面融合,为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
(四)作风建设持续加强
坚持在“常”和“长”上下功夫,狠抓“教育”和“惩处”,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不断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效果,对全区超市、饭店、商场开展明察暗访7轮,核查各单位发票线索187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8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件、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5件,党政纪处分35人,在全区通报曝光,发挥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狠抓廉政教育,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廉政培训8场次,观看“儿牵娘心”廉政教育专场演出两场次,廉政考试、廉政谈话82人,回复廉政意见170人次,取消评优资格9人次,廉政教育形式更加丰富,实效性更强。
(五)纪律审查力度切实加大
始终把纪律审查放在突出位置来抓。针对移交托管后执纪力量大幅削弱、管理对象减少一半以上的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思路,积极应对变化,加强线索协调,拓宽案源渠道,调动部门办案主动性,纪律审查工作实现了在逆境中的超越,案件质量大幅提升,全年办案数量达到渭城历史上最高。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线索171件,增长18%;立案查结110件,增长59%;党政纪处分113人,增长47%。其中,区纪委立案查处21件,党政纪处分科级干部7人,充分释放了严格执纪、动辄则咎的强烈信号。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既严格执纪,又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全年实施第一种形态236人次,第二种形态108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1人次,执纪工作实现了由注重“惩治极少数”向全面“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管党治党重要手段。
(六)巡察工作扎实开展
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第一时间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较早地设立巡察办,选配巡察办主任,启动巡察工作,有效开展巡察,从严治党的监督体系更加完备。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政治巡察不偏离,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去年6月成立巡察办以来,共派出巡察组4个,巡察单位6个,发现问题47条,提出整改意见51条,移交问题线索13件;被巡察单位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整改纠错,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着力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建立16项巡察工作制度,对巡察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对巡察标准提出统一要求,对巡察人员实现统一管理,初步形成了规范巡察工作的制度体系。
(七)保障中心工作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坚持把助力追赶超越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制定下发《渭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区纪委设立“三个助力”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受理创建、环保方面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分类处置,要求限时办结,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区纪委先后4次交办相关问题线索37件,查处干部在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生活方面问题5件,创文工作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2件,环境保护失职问题12件,党政纪处分39人,诫勉谈话8人,约谈函询6人,为创建、环保等全区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八)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始终从严教育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从自身管起严起,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在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方面积极做出表率。邀请省市领导先后就纪检监察业务开展专题培训6场次,区纪委以案代训12人次,“上挂下派”干部15人次,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执纪监督工作规则》,健全完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规范纪检监察各环节工作的制度规程,执纪监督工作切实规范。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各位领导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党员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区监委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严;有的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方面问题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纪(工)委“三转”不到位,监督责任缺失,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查处的没有及时查处,该问责的不去问责;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重要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增强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把区委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结合起来,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区转型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
(三)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要在党的建设新的布局中找准纪律检查工作的定位和职责,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巩固拓展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四)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不忘初心,忠实履责,切实担负起党委“助手”职责,当好党章党规“守护者”,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把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实践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区加快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纪检监察工作重要作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在纪律建设、监督执纪、线索处置、巡察工作、责任追究之中,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推动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紧盯“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把对党忠诚、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建设,切实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协助党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的重点,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规范运行机制。建立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与司法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确保审查调查工作的规范化。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调查取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发挥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推动深度融合。加强业务融合,促进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流程深度融合,执纪执法同向发力,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实现监察全覆盖。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在区委的领导下,年底前向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赋予街道纪工委和干部相应监察职责、设立监察员等方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监督全覆盖。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纠正“四风”寸步不让。街道、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区委具体要求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严肃整治在机关食堂公款吃喝、借考察学习公款旅游等问题,严肃查处“一桌餐”和“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问题。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重点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生冷推诿问题,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数据造假、欺上瞒下,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注重作风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梁家河的七年知青岁月,作为党性教育的生动教材,组织党员干部体悟蕴含其中为民造福的初心、追求真理的精神、埋头苦干的作风、攻坚克难的意志。督促领导干部严格律己修身,严格家教家风。
(四)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聚焦执行党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要特别注意“四风”新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老问题,切实发挥“利剑”和震慑作用。提升巡察质量。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推行专项巡察,开展机动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巡察针对性,巡察工作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反馈意见要实,督促整改要严,确保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巡察干部,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强化结果运用。被巡察单位要按照规定,公开巡察发现的问题,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要抓住整改这个关键,建立问题清单,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先行核查处置。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工作成效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审批监管、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要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于在受监督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强化示范引领,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都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让党员干部引以为鉴。认真总结共性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六)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突出整治重点。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涉黑腐败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问题;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大问题发现力度,及时核查处理。对工作推动不力、群众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
(七)持续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督导、提醒谈话制度,严格落实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街道、部门党组织负责人,逐月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推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对上级决策部署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对区委治污降霾、巩固创文、追赶超越等重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对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放任不管、压案不查;对班子成员腐败问题失察或不报告;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敷衍应付、查处不力;对下级单位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全部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党组织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同时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
(八)落实“五个过硬”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要信念过硬。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党性锻造,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政治过硬。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观察分析形势要把握政治因素,筹划安排工作要落实政治要求,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体现政治工作、政治机关、“纪律部队”的政治要求。要责任过硬。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监督、秉公执纪,捍卫党章、维护党纪,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要能力过硬。分层分级开展学习培训,提升纪法贯通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水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注重在实践中磨练业务技能,切实增强统筹协调、谈话突破、证据分析和发现解决问题等多方面的能力。要作风过硬。带头遵守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饮酒禁令,坚决防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行为,记录在案、严肃追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加快全区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