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出台,为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处理检举控告立下了规矩、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今年以来,渭城区纪委监委严格依照《规则》要求,结合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依托“三化”建设,“三提升三严把”,助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信访接待能力,严把入口关。首先,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的宣传,多渠道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其次,高标准配齐配强设施设备,完善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对收到的各类检举控告件进行认真甄别,严格按照受理范围,及时编号贴码登记,并按要求分级录入。再者,强化服务意识,全方位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热情周到,服务于群众;全面分析信访举报形势、政策执行情况,形成有价值的信访举报信息,服务于领导决策;整合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及时发现违纪违法行为,服务于审查调查工作。
提升信件办理能力,严把程序关。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层级呈批,及时移送、转办。对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按程序及时呈报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上级纪委监委信访室处理;对本机受理的检举控告,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转;对中省市纪委转送件,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转,切实做到程序严谨规范且处置快、不积压、不截留。强化跟踪督办,重点督办涉及扶贫领域、环保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中省巡视组交办等重点问题线索,以及社会影响大、重复上访、领导批示限期办理或反馈的信访件,做到“件件可追溯,事事有结果”。
提升信件管控能力,严把保密关。建立内部防控机制,健全检举控告工作保密制度,对区纪委监委信访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培训,严要求、严管理,落实保密责任。将检举控告材料按密级进行管理,落实专人登记并录入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重要检举控告,仅向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履行手续,不复印或摘抄留存,不录入系统平台,严格控制知情范围。鼓励实名举报,严格落实对信访人举报保密制度,同时,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