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渭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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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20/12/09  来源:   点击: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咸阳市渭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内设12个科室,涵盖办公室、组宣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其主要职责为: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街办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命令的情况。

2、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区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党工委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街办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可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4、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办制定有关政策、规章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5、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街办纪工委、部门纪委(纪检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2、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4、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5、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6、坚持抓早抓小,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7、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8、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9、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

序号单位名称

1中共咸阳市渭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实有人员31人,全部为行政编制,其中11人为检察院转隶人员。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收入总计305.68万元,较上年总收入增加了83.23万元,主要是成立了监察委员会,人员、机构一并增加。

2、本年度收入305.6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305.6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1.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36万元(11名检察院转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检察院统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1万元。

(2)项目支出104.2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某些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总支出305.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5.6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3.23万元,主要是成立了监察委员会,人员、机构一并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为:20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6.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12.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5万元,主要是纪律审查公务用车车况较差,办案数量增多,用车频繁,运行成本增加。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5万元,上升213%,原因是纪律审查公务用车车况较差,动用车辆频率高,运行成本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22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事务104.2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62万元,机关服务9.10万元,大案要案查处48.5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5.65万元,主要是监察委员会成立,日常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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