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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03/31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提高纪检监察职能的群众知晓率,引导党员、群众正确高效行使监督权利,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区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工作是推动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的实际行动,是顺应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新期待的形势要求,必须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关键环节,灵活运用宣传方式,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及时化解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

(一)明确目标要求。通过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使群众对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知晓率明显提升,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量逐步减少,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使实名举报率和网络举报率逐步提高,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问题明显减少,信访举报秩序进一步规范,让处理检举举报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助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把握宣传重点。宣传年活动以《规则》为重点,一是宣传受理范围和渠道,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三个种类;明确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事项。二是公开举报途径,公布来信、来访地址和网络、电话举报方式,引导群众选择更快速便捷的举报方式。三是提倡实名检举控告,明确实名检举控告的界定,强调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鼓励群众实名反映问题。四是明确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阐释诬告陷害行为的定义,向社会释放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信号,同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三) 灵活宣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传统新兴相结合,利用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一是结合实际条件,通过向群众发放信访举报宣传册,借助渭城廉政网、短信、微信等媒体等平台,整合一切力量,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二是充分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加强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联系,加大理论阐释、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二、具体安排

(一) 部署启动阶段 (3月底)

1.印发实施方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单位要全面启动宣传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握好宣传节奏,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精心谋划部署。区纪委监委将参照市纪委样板,统一制作《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范围和不予受理事项》《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宣传框,发各纪工委和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并编发信访举报相关宣传资料等,协调联系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二) 集中推动阶段(4月至6月)

1.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以“四进”宣传为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向干部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用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易懂的形式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积极协调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宣讲活动。

2.开展调研指导。各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学习贯彻《规则》开展调研工作,区纪委监委将组织调研组,深入各纪工委,各派驻(出)单位,了解信访举报宣传工作的部署、实名举报处理、诬告陷害问题梳理、来访接待场所等各项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后期市纪委也将会安排调研组实地进行调研,特别是要对“民情直通车”制度等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层层落实。

3.举办专题讲座。5月份,区纪委监委拟邀请有关领导对学习《规则》进行专题辅导,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掌握运用《规则》的能力。

4.鼓励和引导群众实名检举控告。落实《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要求,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信访举报部门对实名检举控告核实的实施办法》,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和给予答复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实名举报积极性,形成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的积极导向。

(三) 深入宣传阶段(7月至10月)

1.营造舆论氛围。在纪检监察各级官网、短信、微信、报刊等平台,发表宣传文章,对宣传工作中的亮点、先进经验和理论阐释性文章及时予以转发。

2.组织交流座谈。区纪委监委拟召开学习贯彻《规则》交流座谈会,总结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工作阶段工作,分析存在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推进措施,推动宣传年活动深入开展。

3.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如查实诬告陷害的案例,要及时剖析总结,筛选受到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的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增强纪法威慑,树立正风正气,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总结深化阶段(11月至12月)

总结全年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对比,梳理工作亮点,对好的工作经验及时报上级纪委,并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促使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在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由刘怀让同志任组长,张磊、王建秋,赵成昭同志任副组长,杨浮江、杨丽宁、李梅梅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室,主任由张磊同志兼任,协调相关室部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各纪工委、各派驻(出)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精心安排部署,细化落实措施,严格工作标准,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要加强对信访举报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媒体报道相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全区的宣传声势。要注重宣传效果,把握好尺度,坚决防止负面炒作。

(三) 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纪工委、各派驻(出)机构要确定1名联系人,每月将本级在媒体刊播的稿件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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