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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时间:2020/04/26  来源:   作者:纪委   点击:

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泾阳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军套取国家财政资金问题。韩军兼任云阳镇张屯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两次提供虚假道路硬化合同,先后套取工程补助款17万元、扶贫资金10万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韩军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2.三原县大程镇徐木中心毕家沟村监委会主任林同章工作不力问题。林同章在担任毕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将配发给贫困户的8套节能灶存放于家中,未及时发放到户,导致贫困户未能享受国家节能灶政策。林同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长武县政府党组成员陈俊民、扶贫开发局后勤股股长孟彦宜套取扶贫培训专项资金问题。2010年1月至2012年11月,陈俊民在任原县扶贫办主任期间,安排原扶贫办财务人员孟彦宜通过编造培训资料、虚报票据等方式,分5次套取扶贫培训专项资金共70180元,用于支付单位日常接待欠账。陈俊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孟彦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查处,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的过程中仍存在违规套取国家补助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精准对标“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保持攻坚态势、夯实攻坚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脱贫攻坚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协调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推进专项治理走深走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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