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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委巡察办“三个三”凝聚整改监督合力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3/09/21  来源:   点击:

今年以来,渭城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通过“三个三”举措,即压实三方责任,落实三项制度,健全三项机制,确保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做细。

压实三方责任,明晰“责”。一是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按照“集中与一对一”的“双反馈”模式,及时向被巡察单位进行清单式反馈,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确保反馈问题不拖不等,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压实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制定《渭城区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意见的具体措施》,细化整改监督责任,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联审巡察整改方案、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机制已基本形成,巡察整改监督已成为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时紧时松”的现象明显好转。三是压实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区委巡察办通过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将每轮巡察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办理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切实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统筹督促责任。

落实三项制度,推动“改”。一是落实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制度。区级分管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对分管部门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并跟踪督办,把对发现问题较为突出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体现,确保整改压力传导到位。二是落实巡察整改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巡察整改多部门联合监督,缺乏经验交流平台,导致措施不够有力,渭城区建立巡察整改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机构、被巡察单位参加,财政、审计、统计等职能部门根据情况列席会议,通过座谈交流的方式,了解整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及时作出工作部署,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查缺补漏。二是落实巡察整改“双公开”制度。被巡察党组织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后,按照要求进行“双公开”,既以党内文件、通报形式在机关内部和二级单位公开,又在区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开设巡察专栏向社会公布,充分听取多方意见,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健全三项机制,促进“治”。一是健全巡察整改考核机制。区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落实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落实巡察整改不力情况作为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减分项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二是健全调研督导工作机制。围绕巡察机构发挥推动整改作用破题,推行整改调研督导机制,由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利用巡察空当时间以干代训,充分了解整改情况,实现巡察机构对巡察工作从前到后的有效闭环。同时,形成调研报告呈报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区级层面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三是健全巡察整改效果评估机制。将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整改满意度评价等3方面重点内容,细化为具体的量化指标,由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机构以及其他主管监管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在巡察整改期满3个月后,对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评估,促进被巡察单位在“长久立”上下功夫,有效发挥“以巡促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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